室內變更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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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工程變更處理流程 】

客戶詳閱本網頁按說明之方式 ( 或範例 ) 提出變更,本公司初步審核後,若有窒礙處或需客戶補充圖面時,通知客戶補圖或重新出圖,無問題時,即進行圖面製作及數量計算,最後完成「變更設計通知單」傳真給客戶確認,客戶若有圖面落差時,以黑筆修正於所收到之傳真資料上,回傳後來電,變更人員視客戶回傳資料進行討論說明或再進行最終確認版之製作,再回傳客戶。若無誤時,請客戶於變更單上之每一頁簽名,如有追加工程需繳款時,並先完成繳款後,將簽名資料及繳款憑證回傳並來電確認即可。從變更收件、圖面確認、加減帳金額等疑問,您可利用電話 (03)5243355 轉 407,或 e-mail:engineer@ch-arch.com.tw,由服務人員會為您詳盡解說。

《 流程圖 》

【 變更提出期限 】

如您欲辦理室內工程變更,請記得隨時掌握工程進度,以免錯過室內變更第一時間,徒增額外費用及造成變更內容受到限制或影響。變更提出期限及參考進度,請至 施工進度查詢 按照客戶案別及樓層別參考進度表或 (03)524-3355 轉 407 或 e-Mail:engineer@ch-arch.com.tw 查詢。

  1. 灌漿 ( RC ) 前
    欲辦理室內工程變更者,請於該層樓地板結構體灌漿施工前 (各戶別樓層客變時間須依官網所指示時間提出客驗變資料,逾期則不受理)20天完成辦理變更確認及繳款手續。
  2. 灌漿 ( RC ) 後
    灌漿 ( RC ) 後到最後截止期限前,無時間限制,但需按客戶提出的時間點,需酌收下列費用:
    A、放樣前: 水電修改費用 ( 因水電已於灌漿前預留於樓板及 RC 牆內,出口位置均已按原設計預留。 )
    B、放樣後,吊磚前: 水電修改費用、放樣工資。
    C、放樣後,吊磚完成,砌磚前: 水電修改費用、放樣工資、吊料工資。
    D、砌磚後,粉刷或貼壁磚前: 水電修改費用、放樣工資、吊料工資、打石工資、清潔工資、垃圾車費用。
    E、粉刷或貼壁磚後: 水電修改費用、放樣工資、吊料工資、打石工資、清潔工資、垃圾車費用、粉刷或貼磁磚工資。
  3. 最後截止期限
  • 結構体完成後 15 天,為最後截止變更期限,期限後,則不再受理任何變更,包含結構、水電工程以及廚具、衛浴設備及配件、地磚、壁磚、門片、門框等尚未施作建材。

【 如何提出變更 】

思索如何重新規劃室內隔間或插座、電源等配置,是一件勞心勞力的事,如您為自行規劃設計,為了減輕您甜蜜負擔,建議您先參照下列說明,以及透過下載範例參考,希望能幫助您清楚表達所希望變更的雛形,亦能讓變更人員一目了然,減少雙方來回討論及溝通的次數,以求最短時間內完成您的變更需求,並交付現場施作。
 

    1. 一般說明
      客戶可視個別需求,以「房屋預定買賣合約書」中之合約圖,或另外提供之水電圖,另外複製後,按需求於圖面上修正後,傳真或 e-Mall 至本公司,若有電子檔,亦請一併提供,以利我們能一次就準確無誤的達成。客戶於傳真或 e-Mall 後,可電變更服務專線確認是否收到變更資料 。
      變更書面資料上請特別註明:案名、戶別、聯絡人、電話 ( 含手機 ) 、傳真
      傳真號碼:(03)5246080
      電子信箱:engineer@ch-arch.com.tw
      變更服務專線:(03)5243355 轉 407或 e-Mail:engineer@ch-arch.com.tw 工程進度及室內變更查詢
       
    2. 注意事項
      A、書面受理:變更之需求均以書面提出始為受理。
      B、突顯變更:請特別註記修正處 ( 圈註或以雲狀圖標示 ) ,請務必以粗黑筆標示。
       
    3. 範例參考 ( 請點選下載連結 )
      ※ 如欲下載至電腦裡,請於下載處點選滑鼠右鍵,選擇「另存目標」即可。

 

     
  • ※附註說明:

    A、客戶另聘設計師,請設計師提供下列圖面:
    (a) 隔間尺寸圖 (b) 插座配置圖 (c) 燈具配置圖 (d) 弱電配置圖 (e) 空調 ( 冷氣 ) 配置圖 (f) 給排水配置圖 ( 不一定需要,若有特殊要求時才畫 ) (g) 建材使用明細表 ( 請註明哪些建材、設備要退 )

    B、灌漿後變更:
    客戶此時應參考原設計水電圖,檢討修改之可能性及費用後,以最少之變更為原則,提出較為可行之方案後才有執行可能。若客戶之變更為大幅度異動,建議客戶可退全戶粉刷、油漆、隔間、磁磚,日後自行修改完成後始自行完成上述工程。

【 工程變更注意事項 】

客戶於申請室內工程變更除了需事先了解工程變更處理流程、注意變更提出期限以及提出變更之方式外,尚需掌握可受理變更範圍及確認變更後圖面是否正確無誤,於確認圖面並完成繳款後,工地現場即會依變更後圖面施工。客戶在申請變更時,請考量周全,以免產生再次變更之手續費或施工費用。
 

    1. 廚具設備:
      一般變更由公司辦理,特殊變更由廚具商受理。
      A、公司受理範圍:長度、配置位置等。
      B、廚具商受理範圍:凡未在公司受理範圍內者,請逕洽配合商辦理。
       
    2. 衛浴設備:
      A、馬桶之位置 (a) 不可置於樑上 (b) 不可超出原浴室範圍,凡違反上述兩原則者,只能以墊高處理,但排水較差,較不建議。
      B、衛浴配件:含毛巾架、置物架、衛生紙架、明鏡等,係以一整套 ( 含上述所有物品 ) 之退費與否為原則,無單一退費。
       
    3. RC 後變更:
      A、移位之開關以平頂明管,牆面暗管施工。
      B、浴室之修改、移位均以墊高方式處理。
       
    4. 圖面確認
      客戶提出之圖面經討論、修改後或有大幅差異,故最後雙方同意之變更圖確認後,工地即以確認之變更圖為施作依據,客戶亦不可再以原始提供之圖面為檢核依據,應以雙方確認之圖面為依歸。客戶確認時,亦應同時完成工程費 ( 如有保證金亦同 ) 之繳納,始完成變更確認,未完成繳費時,視同未完成工程變更。

 

  1. 申請變更範圍
    以內部隔間及裝修為限,並以不影響本大樓之外觀、消防、水電管道、結構及政府法令為原則,買方如要求賣方作外觀變動(包含前後陽台及其陽台內側牆面)、違章施工及變更公共設施等,賣方拒絕接受;建材之選用以賣方提供之材料、花色、樣式為限,實際規範可參閱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內容。
     
    • 建築工程
      A、外觀 & 結構不配合變更
      B、大門 & 鋁門鋁窗位置及樣式不配合變更(包含前後陽台及其陽台內側牆面)
      C、浴室改至廚房位置不配合變更
      D、浴室 & 廚房位置移動過遠,不配合變更 ( 考量排水問題 )
      E、開口寬度大於 140cm 不配合變更
      F、未施工至頂端之牆及結構脆弱的牆不配合變更
      G、複雜造型隔間牆 & 地壁磚拼花不配合變更
      H、室內樓梯位置不配合變更
       
    • 水電工程
      A、消防圖 & 水電管道間不配合變更
      B、開關箱 & 弱電箱不配合變更 ( 但如正好隔間與隔間牆正交,可配合左右偏移 10 cm)
      C、水電總電箱(含電箱本體前至電表之線材)不配合變更
      D、外牆排煙孔高度可調整,但不配合左右偏移變更
      E、外牆冷氣套管位置&主機位置不配合變更
      F、中央空調不配合變更 ( 本公司採用單相三線 220V 供電,若中央空調需改為三相 3 線 220V 供電,且需於室內加掛變壓器,不在變更範圍內 )
      G、面板出口 & 獨立管線過多不配合變更
  2. 變更工程款
    若工程變更需加收工程追加款時,客戶應於確認前先行繳納,並將繳款憑證一併回傳,如客戶不克於當日轉帳,則請於三日內補匯,如仍未繳,則依違約處理,並加收逾期罰款 3000 元,並不受理次回變更。
     
  3. 手續費
    變更均一次為限,變更一經確認,第二次以上之變更均依合約加收手續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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